11份售增值代销协议
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代销协议 份售代销:11
委托方: (以下简称委托方),
受委托方:中山市坦洲镇健德工艺品店(以下简称受委托方),
地址: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晨阳街11号1楼;
电话:13527155324;
就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代销事宜,本着平等、互利的原则,双方经友好协商,达成以下协议,共同执行。
第一条、代销下列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:
1.名称:黄釉洋彩花蝶纹棒槌瓶 ,2.编号:F11,3.质地:瓷,4.特征:大清乾隆年制,5.数量:10/100件,6.重量:2.5kg,7.规格尺寸:高37cm底径10.5cm口径11cm,8.品相:完好;
第二条、声明:同意、履行受委托方所定的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代销业务的有关规定。
第三条、责任与义务:委托方购入商品物权(份数)数量后【见“商品物权(份数)交易协议,份售:11”书文件 】,受委托方按协定在交易价格的基础上,增加售价百分之十(10%),在线下(实体店)、线上(网站)以受委托方的名誉为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持有人,再向公众出售上述商品物权。
第四条、代销方式:
a.销售定价:委托方在线下(实体店)、线上(网站)购买商品物权(份数)数量后,受委托方按协定在交易价格的基础上,增加售价百分之十(10%),在线下(实体店)、线上(网站)以受委托方的名誉为商品物权(份数)持有人,增加售价后再出售;
b.销售方式:受委托方以线下(实体店)、线上(网站)用单、双向认购交易,自由买卖,商品物权直接流转的形式;以实物、数字物权,不作公开竞投的形式,出售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;
c.售后的利润分配: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售出后,受委托方按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委托方实际投入的资金加增值部分获利的金额的合计数量【在增值部分的获利扣除百分之二十(20%),作为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的代销服务手续费,所得税项各方自负】,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委托方,作为利润分配【利润的分配时间,是在新的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持有人参与卖方(受委托方)举办的本次商品物权(份数)售后现金奖励被抽奖活动的拼组成功之后,或在购入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再次售出之后】;
d.增值出售(交易价100%+交易价100%*倍数10%):受委托方在商品物权交易价格的基础上,按设定的售价递增倍数百分之十(10%),加价再出售(以此类推);
e.减值出售(售价100%-售价100%*倍数8%):
1.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出售后,在x小时内,没有发生交易的,每次减价(值)再出售,按设定的售价递减倍数百分之八(8%),减价再出售(以此类推),受委托方以通信信息方式通知委托方认可;
2.在规定时间内再没有发生交易的,受委托方则对委托方的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作停售或退市处理,委托方须按规定处理该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,或按表格“11份售退款申请表”的具体生成的条款办理;
3.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出售后,在规定时间内,若出现售价低于回购额定价格时,受委托方可以额定的回购价格进行收购(以“购物信用代金”的等值数量代替回购金额),收回该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的拥有权,结束是次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交易活动,受委托方以通信信息方式通知委托方认可(或按表格“11份售退款申请表”的具体生成的条款办理,退回买方全部购物款项);
f.现金津贴措施:
1.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出售后,在规定时间内,没有发生交易的,每次减价(值)再出售的同时,受委托方以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在线出售的股数额为支付标准,给予现金津贴【总数为:以该次商品物权(份数)交易价格的百分之十(10%)】,以转账形式支付给委托方,不足规定时间的作废;
2.现金津贴措施,以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的售价等于或低于额定回购价格为止,受委托方以通信信息方式通知委托方认可(委托方可选择全额退款或参与被抽奖活动的决定,按表格“11份售退款申请表”的具体生成条款办理),在线上(网站)公布支付结果;受委托方停止支付现金津贴后,收回该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的拥有权,结束是次商品交易活动。
g.现金奖励抽奖活动方式:
1.参与资格:
a.委托方在线下(实体店)、线上(网站)购入商品物权(份数)数量后【受委托方按协定增加售价,在网站的首页“11.1份售增值交显表,11.1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双向交易显示表”中挂牌再出售】,或在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代销过程中,申请退货退款,选择一次性收取现金津贴的累计数【总数为:以该次商品物权(份数)交易价格的百分之十(10%)】,结束该次商品交易活动,同意参与受委托方举办的本次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售后现金奖励被抽奖活动;
b.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增加售价后,在线上(网站)的首页“11.1份售增值交显表,11.1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双向交易显示表”中挂牌再出售,委托方要完成退款申请手续【委托方在完成退款申请手续之前,若有第三者在表格“11.1份售增值交显表,11.1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双向交易显示表”中买入委托方出售的上述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,则,买方就失去该次参与受委托方举办的本次商品物权(份数)售后现金奖励被抽奖活动的资格,可以等待收取委托方的已售出该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的本金及增值部分的利润分配(本+利)】;
2.奖金的来源:受委托方以该次商品物权(份数)交易价格中的百分之九点五(9.5%)金额,作为回赠给委托方参与该次商品物权(份数)售后现金奖励被抽奖活动的抽奖本金【a.抽奖拼组成功之前,委托方可以选择退出该次被抽奖活动,申请退款,收回已交付的全部购物款项(无息、扣除已收取受委托方支付的现金津贴数量、“购物信用代金”的金额除外);b.抽奖拼组成功之后,就等待开奖结果;c.若抽奖拼组失败,受委托方退回委托方已交付的全部购物款项(无息、扣除已支付的现金津贴数量、“购物信用代金”的金额除外),收回该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的拥有权,结束该次商品交易活动;d.份数增值部分的价值百分之十、二十、三十……(10、20、30……100%),是第三方购买(买协议)本商业活动关联的商品物权(份数)原始(首次)交易后产生的价值增值数额,该金额属于一种特殊的投资资金,不列入抽奖本金计算范畴,不列入现金津贴计算范畴,列入全额退款范畴(无息)】。
3.奖金的金额数量:受委托方以该次商品物权(份数)交易价格中的百分之九点五(9.5%)金额,作为奖金的本金;
4.开奖方式:
a.在线上(网站)公告栏内,公告第x次(抽,x号码、奖金的数量x元),公告该次参与被抽奖活动的会员编号(两个);
b.将参与被抽奖活动的会员的编号保密分开排列,按每个编号各分一粒手、自动摇珠后的珠子(其中一粒有颜色的珠子代表中奖),在视频下开奖(揭开编号的号码),即时派奖,同时在线上(网站)公告栏内公布中奖结果【中奖会员编号、奖金数量x元(税后)】;
5.中奖率【百分之五十(50%)】:以两个购物额度相同的委托方编排入组别(按标的产生的时间顺序编排,同属一个会员编号的除外),满两人时,抽出一人获奖【奖金的税款按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的获得利润的20%计算(本金除外),以代扣代缴形式处理】;
6.抽奖活动是在委托方同意结束该次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交易活动后进行的,是两个委托方都选择参与受委托方的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交易售后举办的现金奖励被抽奖活动【在规定时间内:a.抽奖拼组成功之前,委托方可以选择退出该次被抽奖活动,申请退款,收回所支付的购物款项(无息、扣除已收取受委托方已支付的现金津贴数量、“购物信用代金”的金额数量除外);b.抽奖拼组成功之后,就等待开奖结果;c.若抽奖拼组失败,受委托方退回委托方已交付的全部购物款项(无息、扣除已支付的现金津贴数量、“购物信用代金”的金额数量除外),收回该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的拥有权,结束该次商品交易活动】。
第五条、退款: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出售后,在规定时间内,委托方可结束委托销售业务,在线下(实体店)、线上(网站)的表格表格“11.1份售退款申请表”的纸本或电子本文件,办理退款申请手续,受委托方按委托方的具体申请条款审核、办理退款(无息):a.可以选择一次性收取现金津贴的累计数【累计数为该次商品物权(份数)原始(首次)交易价格的百分之十(10%),不包括增值部分】,结束是次商品交易活动,同意参与受委托方举办的本次商品物权(份数)售后现金奖励被抽奖活动;b.可以选择全额退款,收回已付全部购物款项(无息),退出该次被抽奖活动,退款后受委托方收回该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的拥有权,结束是次商品交易活动;
第六条、相关费用: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售出后,受委托方在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的增值部分的利润中,扣除百分之二十(20%)作为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的代销服务手续费。
第七条、售后回收担保措施: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售出后,所收取的售价款项(包括“购物信用代金”金额在内),全数转为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售后回购担保金,该担保资金,由受委托方支配,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售出、流转后,在规定时间内,若新的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持有人不向受委托方(卖方)提出退货退款申请,该新的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持有人等于自动放弃申请退货退款的权益,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售后回购担保金就自动生效【担保金中委托方的购物款项及增值(利润)的分配,可以按本协议书的第四条“代销方式”的第c条“售后的利润分配”的具体内容处理】。
第八条、结算方式:受委托方以委托方的注册,作为收款的银行账号,接收商品交易后的资金结算分配:1.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售后产生的利润;2.现金津贴;3.申请退款;4.被抽奖奖励金等款项,款项的收支以银行发出的到账信息为准。
九条、相关事宜:委托方认可、接受受委托方店铺的安保现象,同意按社会治安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协商处理不可抗力的突发事情。
十条、责任与赔偿:受委托方收到委托方的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)数量后,履行对委托方信息的保密责任;对代销商品物权(份数增值)数量的交易过程实行认真、严格监管,按规定进行交易、操作,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失误,立即更正,并以通信信息向委托方通报更正的结果,负担相关责任。
第十一条、争议与解决: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;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、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,双方友好协商解决,如协商不成,均按受委托方所在地法院有权向对方提出法律诉讼;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。
第十二条、本协议书有效期由2026年10月31日至2026年10月31日15时37分止。
委托方:,
银行账号:, 电话: ,
受委托方:中山市坦洲镇健德工艺品店,
信用代码:92442000MA4WCX8R0E,
电话:13527155324,
2026年10月31日。
11份售增值代销协议内容,请在后台编辑。